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伍庆瑶涉嫌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2月13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庆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伍庆瑶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
2003年12月,伍庆瑶将单位小金库余额3.98万元取出据为己有。伍庆瑶还对其家庭财产47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转至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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