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3 月 26 日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就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13 件 22 人,其中我院就占 6 件 11 人,居全市第一。它们分别是梁伟伪造公文案,唐继琴容留妇女卖淫案,许绍兵等 6 人抢劫案,钱云伪造、买卖公文印章案,田光庭合同诈骗案,李安芬销赃案。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办得最多 是我院,从案件质量上分析,我院办理的立案监督案件质量最高。如唐继琴涉嫌容留妇女卖淫案,李安芬销赃案,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立即就立了案;又如钱云涉嫌伪造、买卖公文、印章案件,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后,我院即对“不立案理由”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随即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现已对钱文伪造、买卖公文、印章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今年第一季度我院立案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院肯定,表扬是大家共同努力,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我们将不骄不躁,加大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力度,使下一步的立案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