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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我院工作的创新发展

  
   9 月 29 日 ,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学习组组织学习了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贾春明检察长在高检院党组传达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上的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科长以及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

  在会议,各中心学习组成员结合各业务特点,紧紧围绕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致认为,十三届四中全会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的盛会,是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容应对复杂情况和严竣形势,通过实践赢得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信赖。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要以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团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着眼于红花岗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以党建促队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红花岗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同时,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
   一是要把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位干警,落实到我院的各项工作中去,把传达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是以党建促队建。首先是加强院班子建设,党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先锋模范作用,严于律己,建设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证廉洁、团结协作、人民满意、领导放心的坚强集体;其次是把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我院的队伍建设,以及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抓好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再次要将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到我院当前“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和平正义”的教育活动以及开展的三项专项清理工作中,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院工作的正确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科室繁荣责任,要结合本科室实际,带领干警,认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我院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维护红花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正建设大局服务,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为我区的依法治理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四是要提高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认识,自觉地把我院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我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我院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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