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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院 概 况
本院老办公楼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作为一个基层检察机关,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辱“遵义”名城圣洁,不负老区人民重望,以一支优秀的队伍,一流的技术设备,做出了一流的业绩。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最早名为“遵义市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4年2月,同年9月更名为“遵义市人民检察院”,1965年1月1日被撤消,1978年 9 月 14 日重建,至1997年8月8日,遵义市撤市设区,遂更名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8月从中华路搬迁至海尔大道。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内设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科和技术科)、渎职检察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等七个业务部门,并设有政工科(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警队)、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等综合保障部门。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65名,其中党员48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有4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有55名,占全院干警的86%,其中本科生32名,研究生1名。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一直以来坚持从严治检,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带领全院干警迎难而上,艰苦创业,勇创一流,全院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塑造了名城检察官的光辉形象。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热忱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我院将尽其所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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